第六十二章 中毒玩家的心裡掙扎(1 / 1)
「一起去吃宵夜啊,我還有好多問題要問你呢!」這位同事也拿起了手機,一臉地得意:「你覺得我這個新英雄,應該怎麼培養?」
申傑看了一眼,頓時目瞪口呆:「a級的阿卡利亞,還是個廚師?厲害啊!你啥時候抽出來的?」
「就在剛剛,蹲馬桶的時候!」
申傑頓時有點無語:「我建議轉職美食家方面的職業,這樣同樣的食物能夠恢復更多的體力。打boss的時候……」
「最好再打造一個絲綢包,可以擴大負重……」
「絲綢包我沒有材料啊……」
巴拉巴拉巴拉,兩人一邊聊着遊戲,一邊在路邊的攤位點了個宵夜。
話說回來,這遊戲雖然只是一個試玩版,職業不太平衡,可玩性卻已經很高,動人的音樂、精緻的畫面,無一不是高水準,很難想像這是個人獨立製作出來的遊戲。
申傑閒暇之餘,也不停地向四周的熟人安利着,畢竟人多了才好玩,人多了才有炫耀的資本。
「老哥,別玩什麼農藥了,和小學生鬥智鬥勇,有啥意思?」
「瞧你們那副吃雞的蠢樣……」
這遊戲也的確爭氣,幾乎男女通殺,只要投入地玩半個小時,就算是以前不玩遊戲的女生,也會莫名其妙沉迷進去。反正就是莫名其妙。
她們更加喜歡裏邊的帥哥,什麼戰士啊,法師之類的。
這也讓申傑心中得意不已,因為自己已經是泰山北斗等級的「老前輩」了。
通過長達半個多月的連續爆肝,他擁有一個……「s」級的女劍客!
這可讓他出盡了風頭。
記得抽出那個女劍客的時候,他竟然整整高潮了10秒的時間!
玩個遊戲竟然能把人玩高潮,他也是第一次遇到。
「可惜,唯一的缺點,難度太大了,動不動就掛掉,對新手極不友好。許多人玩不了半個小時,還沒沉迷進去,就直接棄了……可能是開發者沒有經驗的關係。」
就算他現在這樣的老鳥,跑到最初級的地圖,隨便瞎操作,照樣要餓死。翻車了,所有的戰利品丟失,還要復活英雄,相當於白玩好一段時間。
也因為難度的原因,許多新加入的女同事,簡直被虐的「哇哇」慘叫,她們同樣情緒代入其中,不能自拔。
但女生簡單的腦袋,玩「連連看」、「俄羅斯方塊」倒是不錯,很難理解這麼複雜的戰鬥系統,她們總是喜歡憑藉個人喜好,組一隊「高顏值」的小鮮肉上場開荒,美名曰「顏值即正義」,然後三下五除二就敗下陣來……
有許多女生就是因為無法適應這個難度,屢屢敗陣,而玩不下去的。
「建議開發者還是要改一改難度啊……也不行,改難度,某些掛機腳本就會出來了,沒意思。」申傑左右為難得思考着。
「還應該再增加一些模型。多一點悶騷的就好了。」
他喜歡收集漂亮的女英雄,還差好多個模型……但就是死都不出。
想到這裏,他有些鬱悶地抓了抓頭,包括剛剛那個同事抽到的女廚師,剛好是他沒有的。自己玩了這麼久都沒有,人家一兩下就抽到了,平白產生一陣不爽。
好像自己的老婆被人搶走了一樣。
「閃了閃了,明天再聊。」
「拜!」
禍不單行,吃完夜宵,騎着單車回到家中,他又遭受劈頭蓋臉的一頓痛罵。
是他的父親,一見到他就開始吹鬍子瞪眼:「你怎麼回事啊?你大伯都跑到我這裏來告狀了!一天到晚都在打遊戲打遊戲打遊戲,連帶着店裏的所有員工都被你帶起來了,天天都在打遊戲!」
「我是下班的時候玩的!」申傑反駁道:「下班時候他也管啊?」
「你還講起理由來了!」
「……一頭鑽到手機里去吧!」
被莫名其妙罵了一頓,申傑的心中更加不爽了,把自己關在房間裏,躺在床上輾轉反側。
是啊,這一段時間,玩遊戲的時間也確實長了點,除了吃飯睡覺打豆豆,就是在玩《惡魔國度》,一天七八個小時,不挨罵就奇了怪了。
「都是它害的!媽的,不玩了!」
一氣之下,他掏出了手機,「再玩我申傑就是狗,從床上跳下去!」
為了堅定自己的意志,他還裝模作樣地,把遊戲從手機里給刪了。
「確認刪除!」
一陣舒爽,好像拋下了一塊大石頭。
人的確不應該被遊戲控制。
三分鐘後。
申傑感覺有點不舒服。
就這麼躺着,好像也睡不着,蠻無聊的。
又拿起了手機:「看一下貼吧……反正只是看貼吧而已,又不是玩遊戲。」
一個大大的標題跳了出來:「有更新,大家快更新啊!」
「第二幕的地圖開放了,還有一些新英雄,好多美女……還開放了在線競技場功能!可以組隊pk了!」
「根據群里的消息,發佈者已經註冊了自己的公司,很快就會開放正式版本!到時候,會把目前的缺陷一併改過來,並加入更多的內容……」
「有想要提意見的在這裏留言!」
後邊是一大堆留言。
「要氪金了啊。我就知道開發者就是個坑逼!」
「良心遊戲,每個月一張月卡還是比較值的。」
看到這裏,申傑的心思一片火熱,「果然要向聯機的方向發展!這樣也有道理,畢竟,一個網遊的壽命,可比單機長久的多……有了玩家之間的互動,才能更加長久」
對於遊戲開發者想賺錢,他並不排斥。這遊戲已經誠意滿滿了,賺點錢怎麼了,沒看到那些垃圾頁游還能賺錢嗎?
好的產品能夠賺錢,這不是天經地義嗎?如果每個人都不消費,gdp怎麼發展,國家怎麼富裕,社會怎麼進步?華夏的遊戲業,就是被這些傻逼盜版給搞破產的。
他迫不及待地,重新下載起了遊戲,反正數據保存在服務端,並不會丟失。
剛才的誓言?
早就拋到了九霄雲外!
又過了兩分鐘……申傑面紅耳赤地抽到了一個新英雄。
「哈哈,真好玩!」
(解釋一下:有人說可以在住宅樓辦公,實際上這種情況挺麻煩的,需要業主委員會批准。只有蓋章了,有了場地證明,工商局才會讓你註冊公司地點。
而且主角也不想把自己家變成辦公室,員工每天進進出出的太尷尬了,只能另外租一個。
實際上,在這種二線城市,100平方的房子,兩三千的價格是不可能存在的,就算存在,也早就被中介壟斷。
我剛剛畢業的時候,與人合租的一套房間,不到五十個平方,價格大概3400吧,大家可以參考一下,所以並不是在亂寫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