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五章 打擂台(上)(1 / 1)
老師的出現,無疑給了何偉倫很大的鼓舞,發言時整個人都顯得亢奮。
由於更換了陪審團,之前兩堂很多力氣白費。他也只能先從案情開始介紹。
「本案被告杜志輝,被控串謀搶劫、非法持有槍械且意圖危害生命及拒捕、謀殺等多項罪名。被告於本年1月21日,連同三名越南籍劫匪在油麻地富貴表行持械行劫、拘捕、襲警,導致當班警員梁盛名不幸殉職」
對於律政司來說,杜志輝的案子屬於比較好打的那種。
犯罪事實清晰,證據確鑿。就算換了陪審團,案情也放在那,無非是多費一些時間介紹而已。
何偉倫有心在老師面前表現能力,用最快的速度介紹案情之後,出示了案發的現場照片、警方抓捕杜志輝的相關信息、以及警局的詢問筆錄,相關證據。
在介紹過程中,何偉倫也忍不住偷眼看向嚴少筠。
嚴守正熟悉自己女兒的性格,知道她天真、膽子小,又沒多少心機。
這種性格不適合在訟務律師這個圈子裏面混,也不太擅長和對方律師正面搏殺。
給女兒規劃的職業路線是先當大律師,不管有沒有生意,混幾年熬資歷,就可以到律政司做政府律師,最後去當法官。
這個職業路線,需要提前鋪路。尤其嚴少筠能力平庸,當父親的就更辛苦一些。
早在嚴少筠跟師父的時候,嚴守正就已經找了律政司的朋友,何偉倫也恰好是那個時間轉做政府律師。
彼時嚴少筠還沒談戀愛,何偉倫也是單身,還有人開過他們的玩笑,說何偉倫來的正是時候。索性再忍幾年,等和律政俏佳人成了同事再出手。
雖然沒有這種心思,但從那個時候開始,對這個名字就有了印象。
後來嚴少筠出糗,他也是當笑話聽,喝酒聚會的時候,也沒少拿嚴家父女開心。
何偉倫心中大律師這個工作是神聖高貴的,不應該考慮太多人情。像嚴少筠這種不稱職律師,就該吊銷她的牌照。給她去其他領域發展的機會。
沒想到今天,居然是和她交手。
她的確很漂亮,尤其此刻律師袍、假髮在身,就更加迷人,只是不知道啞病治好沒有?
如果她還是像上次那樣啞火,自己算不算勝之不武?師父是會誇獎,還是會罵自己不夠紳士風度,對美女下手太狠?
不過要是那樣的話,家賢倒是可以安心
腦海里的思考並沒有影響到法庭發揮,很快就到了傳召證人的環節。
上庭作證的是,梁盛名的同事,軍裝警劉勝基,警號PC16133。
「當天上午十點四十七分,我和梁盛名名叔一起巡邏到富豪表行附近,發現有一部計程車不對勁不對勁。車子停在距離表行附近不動,有生意也不做,而且這部車子沒掛牌照。我準備CALL總台,名叔說不要急,先看看情況再說,就在我們快要靠近車子的時候,突然聽到表行那邊傳來槍聲。跟着就看到有人拿着槍和蛇皮袋從表行衝出來,名叔立即拔槍警告,要求劫匪放下武器,又讓我CALL總台呼叫支援。匪徒無視警告,向名叔開槍,名叔開火還擊,擊中一名劫匪。這時候很多同僚衝出來,朝劫匪開火,眼看就可以把劫匪全部制服。結果那部沒牌照的計程車衝過來,司機要接應受傷的嫌疑人上車,名叔朝司機開槍,司機也對名叔開槍。」
「之後發生什麼?」
「我聽到槍響,名叔就倒下了。劫匪上車衝出包圍離開。」
「那你認不認得出那個開槍的司機?」
劉勝基指向被告席護欄後面的杜志輝:「就是他!就是他開槍打死了名叔!」
麥家烈看了一眼始終一言不發的嚴少筠,輕咳一聲:「辯方律師可以盤問證人。」
嚴少筠繼續用手帕擦着額頭。
陳彥祖手中的原子筆在嚴少筠左腿輕輕一戳,後者這才條件反射一樣站起,咳嗽兩聲開口:「證」
聲音小的幾乎聽不到
陳彥祖的筆這次戳在她左腿膝蓋旁邊,嚴少筠聲音陡然提高:「證人!請問你如何評價殉職的警員梁盛名?」
如果不是在法庭上,何偉倫忍不住要笑出聲來。
家賢真是自己嚇自己。
這麼個菜鳥大狀,簡直比老百姓還不如,杜志輝自辯都比請她效果好。
一定是太緊張思路混亂,才會問出這種問題。
她到底是控方還是辯方?
辯方盤問控方證人,目的是讓陪審團及法庭質疑證人證言的可信性,或者引導證人說出對被告有利的證言。
梁盛名被杜志輝槍殺是事實,這時候糾纏梁盛名的人品,只會讓被告減分。說得更清楚一點,她一個辯方,居然問了控方要問的問題。
她是不是沒搞清楚,自己是為誰服務?又或者根本不知道怎麼辯護?
劉勝基如實回答:「名叔人很好,特別關照我們這些新人,也教我們很多東西。」
「能否舉例呢?」嚴少筠的腔調還有點顫抖,惹得杜展鵬緊皺雙眉。
凡妮莎的臉也有些垮,陳彥雯則拉着她的手,低聲安撫着這個便宜妹妹。
劉勝基想了想:「名叔一直教我,當警員最重要的就是守規矩守本分,千萬不可以越界」
連這都被阿祖料到了?
嚴少筠有些不敢相信,劉勝基的回答居然和陳彥祖推測的相差不太大。
雖然和上次一樣,寫在紙上的字一個都認不出來,但是肌肉和大腦形成的記憶格外牢靠。
過目不忘的天賦,配合幾天魔鬼式特訓,讓她可以靠本能反應完成發言。
「也就是說,你們這一組絕不會破壞規則是不是?」
「當然了」
「如果你和名叔巡邏時發現一條街發生槍戰,但那條街不是你們負責的,你們會不會上前阻止?」
「不會。名叔一直說,各掃自家門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。絕不可以插手其他夥計的工作。」
「請問,你們的巡邏路線是固定的,還是每天都在變化?」
劉勝基也是第一次遇到表現如此業餘的大律師,語氣有些輕蔑:「巡警的巡邏路線是政府規定的,除非有臨時通知,否則不可以改。」
「案發當日,你們巡邏之前或者過程中是否收到了更改路線通知?」
「沒有啊。我們就是像以前一樣」
何偉倫笑容消失。
「反對!辯方律師的問題和本案無關。」
難道她不是不懂辯護,而是目的不同?她根本不想幫杜志輝,而是要對付家賢?
由於已經知道湯家賢擔心的問題,因此不容劉勝基再說下去。
陳彥祖輕踢嚴少筠膝蓋以下。
疼痛感是來自脛骨,那就是
「法官閣下,我只是想要論證我當事人的行為並非導致悲劇的首要因素,很快法官閣下和陪審團都會意識到,我的問題和案件性質有直接關係。」
「反對無效,辯方律師請儘快進入正題。」
首戰告捷
目前的發展和排練時差不多,嚴少筠只覺得喉嚨發乾,連身邊的人都快認不出來,汗珠滾滾而落,剛擦乾淨就又有汗淌下來。
「你剛才說,和劫匪槍戰時,忽然有大批同僚出現,是否是你呼叫支援的結果?」
「不是。同僚出現的時候,我正在CALL總台。上面派來的支援沒這麼快。」
「他們是什麼人?」
「後來我才知道,是西九龍重案組的同事。」
「後來?」
這裏語氣一定要充滿疑惑
劉勝基的樣子都有點看不清,眼前浮現的是陳彥祖的臉。
「這裏的語氣一定要充滿疑惑,後來?對,就是這樣。也就是說你當時根本不認識他們。這位巡警證人,大概率的回答是」
「大家不是一個部門,以前也沒打過交道。是後來才知道是自己人。」
「你是說和西九龍的警官,在案發前沒有任何接觸?」
「沒有。」
「那是否有人通知你們,巡邏時需要穿避彈衣?」
「沒有,我們巡邏從來不穿避彈衣的,那天也一樣。」
「你剛才說已經對劫匪形成了包圍,請問,劫匪有多少人?使用什麼武器?」
「劫匪大概有三四個人,使用的武器是AK47衝鋒鎗還有手槍。」
「三四個人?三個還是四個?」
「現場太混亂了,我沒看清」
何偉倫此時越發確認,嚴少筠的目的不是杜志輝而是湯家賢。
何偉倫再次叫了反對。
「反對!反對辯方律師分散陪審團注意力!」
「辯方律師」
「對不起法官閣下,我馬上進入下一個問題。請問證人,梁盛名警官使用的是什麼武器?」
「警方配備的點三八左輪。」
「西九龍重案組的同事呢?」
「都一樣。」
「也就是說,警方當時在用點三八左輪手槍硬拼AK?直到我的當事人闖入,中斷了槍戰。」
「他是要救劫匪!」
「你只需要回答我,是還是不是?」
「是」
「請問你,當事人是用哪只手開槍?左手還是右手?」
「右手。他左手握着方向盤。」
嚴少筠腦海里,陳彥祖形象越來越清晰。自己的思維、靈魂逐漸消散,完全是腦海里的陳彥祖在控制身體。
虛空中仿佛是陳彥祖在開口,再通過自己的身體把要說的話說出去。
「請問,梁盛名一共開了幾槍?」
「大概是五槍左右吧」
「左右?」
「現場太亂,我搞不清楚。」
「我的當事人開了幾槍?」
「反對!被告開槍的次數和罪行毫無關係!且和證人無關。」
「反對有效,證人無需回答。」
「梁盛名槍法怎麼樣?」
「名叔射擊成績很好的,是公認的神槍手。」
「也就是因為他的槍法足夠好,才能在鳴槍示警無效之後,首發命中擊中一名劫匪是不是?」
「是。」
「梁盛名總共開了五槍,兩槍擊中劫匪,也就是說,梁警官向我的當事人開了三槍」
何偉倫:「反對!反對辯方律師引導陪審團情緒。」
「反對有效!」
嚴少筠這種狀態最大的好處是,法官說什麼也影響不了她。
這時候繼續按照訓練時模擬的情景繼續:
「控方證物P3顯示,富豪表行現場提取到的黑星手槍彈頭一枚,梁盛名體內彈頭一枚,可以證明,我的當事人用右手總共開了兩槍。」
「反對,彈頭數量無法準確證明開了幾槍,且辯方律師糾結於這個問題,根本就是在轉移重點。」
「法官閣下,我想說的是,我的當事人為左利手!也就是普通人說的左撇子!他在口供上的簽名也可以證明我的觀點!梁盛名向我的當事人連開三槍,我的當事人以非慣用手開兩槍。在口供中,當事人稱在碼頭與劫匪頭目黃彪正面衝突,並開槍將黃彪打傷。而控方證物P7,也就是軍火專家出具的報告,也證明了當事人左右手均提取到火藥殘留。結合當事人供詞以及警方報告,可以認定,當事人打傷黃彪時,是用左手開槍。」
何偉倫眉頭皺起:「辯方律師提出的觀點太過荒謬。即便可以證明嫌疑人是左利手,也無法用來證明其向梁盛名開槍的行為不是謀殺。」
「我只是在陳述事實。我希望控方律師正視事實,我的當事人在碼頭,曾經幫助警方,朝劫匪開火!那次他是用慣用手,而對梁盛名開槍時,用的非慣用手!」
麥家烈忍不住敲響了法槌:「辯方律師請注意,現在是盤問證人環節。」
「對不起法官閣下」
落座之後,嚴少筠心頭狂跳。
還是第一次在法庭說這麼多話
陳彥祖的叮囑在耳邊迴蕩。
「有些時候,適當的犯錯對官司有利無害。我們上了庭,就像是上了戰場一樣。戰場上只要能打敗敵人的,就是好戰術。在法庭,遵守紀律的乖孩子得不到獎勵,打贏官司那個才能得到獎學金。刑事官司的決定因素是陪審團,只要讓陪審團傾向我們,就是得分!」
嚴少筠只覺得頭暈暈的,心跳快得要死,汗更是不知出了多少。
比起第一次上庭,這次當然是好多了。
不過這種表現對於身體的負荷也不可小覷,嚴少筠身體素質又很是平常,已經感覺有點難以應付,拼命喘着粗氣。
陳彥祖拉住她的手。
羅樂兒投去鄙夷目光。
何偉倫神情凝重。
官司不難打,難的是怎麼幫家賢。畢竟認識那麼多年,不可能真的不幫忙。
束手束腳的仗,實在太難打。
原本的證人包括孕婦的丈夫,用來證明劫匪的兇殘;軍火專家林強,用來證明導致梁盛名死亡的子彈來自杜志輝所用手槍;梁盛名的上司、同事,用來證明梁盛名是個盡職盡責的好警察。
但是這幾個人都會面臨劉勝基的問題,就是可能被問到不該問的東西,說出湯家賢不想聽到的答案。
該死!
家賢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。
他們一定知道了什麼,否則不會時不時把話題往人數上引。
兩個水平相當的拳手較量,其中一個突然被封了一隻手,肯定會被動挨打。
不過被動不等於沒得打。
何偉倫連忙開口:「我申請傳召八號證人,西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湯家賢上庭作證。」
和證人席的湯家賢確認了一下眼神,何偉倫清清喉嚨:「湯家賢督察,請你向陪審團介紹一下案發的情形。」
湯家賢不愧是經常上報紙做專訪的人,這種場面根本嚇不住他,嗓音清亮從容不迫:「案發當日,我們接到線報,在油麻地富貴表行附近,出現幾名形跡可疑分子,很可能意圖不軌。我帶領重案組同事趕到現場,就發現兩名軍裝警和三名持械劫匪交火。三名劫匪中,兩人持AK,一人持手槍。我見到這種情形,當即下令對劫匪實施抓捕。但是由於被告的車子突然沖入現場,導致抓捕失敗。得知幾名劫匪在西貢十七號碼頭藏身的消息後,警方於次日凌晨一點十二分,對碼頭貨倉發動了突襲。劫匪在明知陷入包圍的前提下,依舊負隅頑抗。為避免傷及無辜,我下令全員開火,最終將三名劫匪擊斃。被告當時也受了重傷,眼看逃走無望才選擇投降。」
「辯方律師可以盤問證人辯方律師,你還好麼?」
看着嚴少筠站起來搖搖晃晃的樣子,麥家烈有些遲疑。
由於這個問題本身不在預案里,嚴少筠並沒有回答,而是直盯着湯家賢。
這次的筆扎在「八月十五」左邊,這個比較敏感的地方。
預案C-7,盤問湯家賢。
「湯督察,請問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出現在油麻地。」
「事關機密無可奉告。」
「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後藏身於西貢十七號碼頭?」
「無可奉告。」
「按照你的描述,是否可以認為油麻地富貴表行的抓捕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,而不是早有準備的伏擊戰?」
「當然。」
「請問你和你的同事當天是否申領了避彈衣?」
「是的,為了保障同事安全,我簽字申領了避彈衣,配發給所有沖在第一排的警官。」
「請問你是否穿了避彈衣?」
「反對!證人是否穿避彈衣和案情無關。」
「法官閣下,證人剛剛說這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,但是申領避彈衣顯然不是臨時起意行為。」
「反對無效,證人需要如實回答。」
「穿了。」湯家賢吸了口氣:「這是我的個人習慣,我這個人比較謹慎」
嚴少筠已經不理會或者說理會不了他的解釋,直接轉入下一個問題:「是否每次遭遇戰,警方都會申領避彈衣?申領的時間,是發生在湯督察得到劫匪的詳細報告之前,還是之後?」
「反對反對辯方律師惡意猜測。」
「請問湯督察,你是否認為被告的行為,導致了富貴表行抓捕行動失敗?」
「是。」
「我這裏有一份報道,是關於今年三月份,尖沙咀一家銀樓的劫案。」
嚴少筠雖然拿着報紙,但是根本看不清上面寫什麼,只能靠記憶背誦。
報紙就是記憶點。
當我高舉一份折成這種形狀的報紙時,我要說的是
「報紙上寫着警員與劫匪當街交火,雙方射彈一百餘發,致兩名警員一名路人受傷。最終劫匪成功逃脫,至今未能逮捕歸案。警方發言人稱,悍匪之所以可以逃脫,是因為警員裝備較弱,無力與自動槍對抗。這也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,劫匪只有兩名,持一支AK一支手槍,警員的數量為數十人。武器配備和重案組的各位警官一樣,均為點三八口徑左輪手槍。湯督察剛剛說自己那場遭遇戰劫匪有三名,配備兩支AK、一支手槍,而警方人數、武器配備和尖沙咀銀樓劫案的警員類似,為何湯督察如此肯定,如果我的當事人不出現,你們的抓捕就不會失敗?是因為你的個人猜測?還是因為這不是一場遭遇戰,而是有計劃的伏擊?你剛剛是不是在陪審團面前說了假話?」
「反對!反對辯方律師混淆視聽。把兩宗毫無關係的案件強行關聯!」
是麼?我馬上就讓你知道有沒有關聯?
嚴少筠隱約間感覺自己抓到了勝利的希望。
這個感覺不是陳彥祖的,是她的,是屬於嚴少筠的!
擁抱勝利的喜悅,強烈的刺激,讓她周身熱血上涌。
嚴少筠張開嘴巴,想要說什麼,但是下一秒,卻雙眼一翻,身體歪倒在陳彥祖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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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打擂台(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