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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 :群狼環伺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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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眼下,余秋堂的位置距離狼王不足八十米,他的視力超出常人,若是真想出手,狼王肯定一擊必殺。

    狼王死了,其他狼肯定就會如鳥獸散。

    但就在余秋堂要扣動扳機的剎那,手又從扳機上挪開了。

    槍響聲在山裏非常響亮。

    若是直接用槍,那附近幾十里的動物,除了傻狍子外,其他幾乎都會跑得乾乾淨淨。

    躲避起來。

    尤其是很多膽小的動物,可能好幾日,甚至十幾日都不出頭。

    林麝就是膽小的動物之一。

    一旦它們藏起來,想再找到,那比登天還難。

    余秋堂將槍重新掛回背上,改槍為弩,快速衝下山,朝那邊跑過去。

    他的長戟就在那邊,只要有那把武器在手,以他如今的力氣和靈敏度,這些狼根本撐不住。

    他們畢竟需要以巧取勝。

    隨着他毫無掩飾的快速衝鋒,那邊狼群也很快就發現他,狼群立刻變換隊形。

    原本三角錐的頭對準兩人,這會立刻分出一個「頭」,面向余秋堂,隊伍由單頭變換為兩個頭,而那個狼王,則是在後排的中間,虎視眈眈盯着余秋堂。

    「堂哥!」

    余秋原見到他衝過來,喜出望外。

    余秋堂應了聲,幾步衝到他們面前,「咋回事,咋這麼多狼,咋不點火?!」

    余秋堂衝過來,和兩人匯合在一起,把麝袋子靠牆放好,順手從余秋堂手裏接過他的長戟,有戟在手,他更有把握很多。

    倒不是赤手空拳差距太遠,就是擔心萬一被這些狗日牙齒給劃傷,那還是相當麻煩。

    這年頭要找狂犬疫苗,可比後世難太多。

    安全為妙。

    「空不出手。」

    余秋江從頭到尾一直緊緊握着手裏的侵刀,眼神就沒離開過狼群。

    但因為余秋堂到來,他輕鬆很多,這才抽出空,手在衣服上擦拭下汗水,呼吸聲也逐漸平息下來。

    這才給余秋堂快速說了事情經過。

    原來他們也遇到了新人保護期。

    余秋堂在上面的杜鵑花叢,好不容易才等到幾隻麝,費盡功夫才搞到兩隻,而余秋堂和余秋原這邊,因為余秋原這個新手,竟然很快就看到一隻公麝。

    母麝可能沒有想到這裏會有人,完全沒有防備,所以被他們活捉,可能是麝情急之下,釋放的氣味太大,導致附近的狼群被吸引過來。

    將他們圍住,完全沒辦法抽出空閒去點火。

    余秋堂這才注意到,在兩人和狼群中間的苔草群里,有個袋子,還微微蠕動着,應當就是他們抓到的麝。

    剛才太黑,還沒有注意。

    「堂哥,這香味咋這麼濃啊?」

    余秋堂開始就聞到麝香味,還以為是自己帶來麝的味道。

    這下聽余秋原問,才意識到香味確實來的過於濃烈,很不對勁。

    忽然,他想到個致命問題,急忙問:「你們逮住後,有沒有綁住麝的嘴?」

    「啊,綁嘴幹嘛,綁住腿就行,它不就跑不掉了?」余秋原說。

    余秋堂苦笑。

    他忘記之前給這兩人說過抓麝的注意事項沒。

    估計是沒。

    而這邊的麝,肯定是情急之下,將香囊咬碎了,要不然哪來的這麼濃香味。

    但眼下,說這個沒用,最關鍵的是搞定這些狼,挽回點損失。

    狼沒有麝這麼值錢,但狼皮卻是個好東西,一張差點的能賣150塊,好的怎麼都有200塊以上。

    這高山的狼,屬於蒙古狼的亞種,皮毛很厚密,屬於狼皮里的上品。

    拿到市場上,收穫滿滿。

    「江哥,將你的侵刀交給原子,你用我的這個。」

    余秋江看了他眼,微微猶豫,將侵刀交個余秋原手裏,自己則接過余秋堂的長戟。

    長戟確實重,他的力氣不小,才能用的好,一般人還真使用不起。

    「你們兩個幫我守着,我來用弩。」

    余秋堂將弩重新從背上取下,弩箭放到弦上,輕輕擺弄着,突然,他陡然一提。

    「咻!」

    弩箭瞬間帶着勁風射出。

    「嗷嗚。」

    如此短暫的距離,余秋堂認為自己會一擊必中。

    然而,定睛一瞧,他的目標本來是狼王,但射中卻是側面的一隻灰狼。

    而且,剛好射在在狼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那隻狼應聲倒地。

    下一刻。

    只聽狼王嗷嗚聲,所有的狼竟然齊齊撲向三人。

    他們很有配合。

    其中兩隻各自對付余秋原和余秋江,三隻直接沖向余秋堂,狼王自己依然在隊伍後面觀察,但是脖頸間的狼毛已全部豎起,顯然是做好警戒準備。

    「滾開!」

    余秋江冷哼聲,直接一戟將撲向自己的狼拍飛出去。

    但因為用力過猛,長戟帶着他的身體也朝前躥出幾步,一時間失去重心平衡。

    而余秋原還是第一次使用侵刀,面對兇猛的狼,完全失去戰力,只是胡亂的用侵刀使勁亂掄着。

    幸好圍攻他的狼戰鬥力一般。

    在他王八刀法的震懾下,那狼只是在面前不住扒地,倒是一時間不敢強行衝過來。

    而余秋堂這邊,成為狼群的重點照顧對象。

    幾乎同時三隻狼沖向它。

    而他的弩箭,也只再次填裝一支。

    看來狼的智慧並不弱,知道殺敵先對付弓兵

    余秋堂十分冷靜,他的意識要比狼快,看似三隻狼撲向他,卻有足夠時間反應。

    「通!」

    先是一腳將左邊的狼直接踢飛出去,右邊肘子衝起,又將右邊的狼砸飛出去,最後才將弩箭送進面前狼的眉心。

    在別人眼裏只是一瞬間的事,他就完成了三殺。

    除中間一隻當場斃命,旁邊兩隻暫時還沒死,卻已經苟延殘喘,出氣多,進氣少。

    余秋堂並沒絲毫停滯,再次上好弩箭,準備對付狼王,卻發現狼王竟比他速度還快,幾乎是幾隻狼落地的瞬間,轉身就狂奔。

    余秋堂急忙跟上,但在苔草里想追上狼,實在是難度太大,狼的速度顯然更適合這種地形,加上夜晚天黑,不到一分鐘狼王就跑的無影無蹤。


    「呼!」余秋堂站住腳步,看着狼王消失的方向,長長舒口氣。

    「狗日的,跑的還真快。」

    雖然心裏知道狼王肯定不是一般狼能比,但跑的這麼抉擇和迅速,實在超出他的預料。

    現在,現場剩下五隻或生或死,已經躺在地上無法動彈的狼,還有一隻伏着腦袋,呲牙咧嘴的小狼。

    這隻狼看起來大約就不到一年的模樣,屬於半大不小的,估計還有點分不清楚狀況。

    剛才撲余秋原沒成功,這時其他狼都敗下陣來,狼王都逃跑了,它還在這呲牙咧嘴,給余秋原施加壓力,不知它現在才是砧板上的肉。

    果然,余秋原還在和他對峙,余秋江直接一戟就將它拍死了。

    年輕狼不懂社會黑暗,那就直接送上路。

    余秋堂也順便過去,挨個檢查了其他幾隻狼,只要沒死的,就直接用弓弦直接勒死。

    這種狼皮最值錢。

    比起用槍打死的狼,這種價格至少多出三成。

    野物的皮毛出售時,需兼具實用和完美兩部份,若是完整的皮毛,越能給使用者的一種特別的感覺。

    余秋原看狼都死了,這才雙手抓着侵刀蹲在地上。

    滿頭的汗水。

    雖然這裏不像上面在下雪,但氣溫也不高,就只有幾度,余秋原出這麼多汗,可見他的壓力有多大。

    這點和王浩峰比起來,略有不足。

    但他也有優點,那就是聽話。

    雖然心裏很恐懼,但依然還是硬着頭皮堅持,並且不會亂跑,不讓余秋堂和余秋江為他操心。

    拖兩人後腿。

    這樣就蠻好。

    人都有缺點和優點,均來自各自的性格特點,但是呢,要知道自己缺點,並且有意識改進,這樣才能慢慢變得成熟。

    若是一直以自己性格就是這樣,總是放縱和放任,那這種人就不適合長期發展。

    余秋堂和余秋堂看到小堂弟這般模樣,面面相覷,不約而同笑笑。

    也沒喊他動手,兩人將一共六匹狼屍全部拉到一起。

    然後余秋堂才拍拍余秋原的肩膀,「原子,歇好的話,就和江哥給咱們生個火堆,我來處理下狼。」

    人的恐懼就是這樣,在記憶力存留時間越長,就越難以消除。

    余秋堂不給余秋原反覆回味的機會,安排他立刻做事。

    余秋原這才站起來,和余秋江去附近搞柴火,回來點火堆起火。

    在兩人搞柴火的時候,余秋堂將附近苔草全部割掉,又用長戟挖出一堆土,做出一個阻攔火的小圍牆,儘可能的降低火焰點燃苔草的可能。

    在余秋原和余秋江點火時,他又在附近轉轉,找到幾塊一兩百斤的石頭,搬過來攔到火焰前面。

    挑出薄而平的一塊,平放在地上,準備作處理狼的台面。

    然後就是等待。

    火焰熊熊燃燒時,他這才隨手拉過第一匹狼,用短匕輕輕劃開狼腳。

    狼的剝皮方法和鹿,羊沒什麼區別。

    不過狼因為肉和皮連接很結實,所以剝起來並不容易。

    和鹿有的一拼。

    一般的獵戶,逮到狼後,都需要找個結實的樹杈,將狼倒掛在上面,然後從四隻爪子開剝。

    就跟脫衣服沒啥區別。

    這個過程很辛苦,也很累人。

    如果從上面抹不動,就需要用短匕慢慢細細的割,一點點最終將皮剝下來。

    當然,這種動作一般人根本撐不住,沒那個力氣和耐力,完全抹不動。

    余秋堂前世搞過這種事,當時就覺得很吃力。

    看着眼前的六匹狼,想着若是全部搞完,他肯定要累個半死。

    況且這裏還沒有樹杈,全部需要用腳和手臂的力量,可比之前還要難。

    不過。

    真正搞起來,才發現其實沒那麼難,他現在的力氣和耐力明顯比之前強太多,不用樹杈掛着,只是簡單的用腳踩着石頭,就完全能搞定。

    這讓他對自己的實力,又有新的認識。

    以他現在能力,總覺得殺這些動物,純粹沒有任何難度,完全就是虐菜。

    怕是只有黑瞎子和羚牛那種巨無霸,才會讓他暫時有點忌憚。

    狼身上最值錢的就是皮毛,狼肉沒啥意思。

    倒不是不能吃,就是味道一般般,做好吃點的話,大概狗肉差不多。

    但比狗肉可柴多了。

    牙口不好的人,還真不見得咬的動。

    所以山里人若是捕到狼,若是很方便,沒有其他獵物,才會將狼整體帶下山。

    狼皮剝除賣錢,狼肉則是直接用煙熏干,然後掛在起來當作肉乾。

    等實在沒有肉的時候,再割一塊煮熟,或者是蒸熟吃。

    純粹就是為了肉味,倒不是因為好吃。

    若今日在最後一天,余秋堂可能會留點狼肉搬回去,但此次進山的重點任務是捕麝,暫時只搞到兩隻活的,一隻死的,顯然沒有達到預定目標。

    那只能先犧牲掉這些狼,只留下相當好攜帶的狼皮。

    余秋原生完火,站在余秋堂旁邊看了會,便有點手痒痒。

    「咋地,你想試試?」

    余秋堂看出他摩拳擦掌的樣子,笑問。

    「我能來嘛?」

    「這有啥不能來的,這樣,你就搞這隻狼崽子的,剝起來要簡單些。」

    「好。」

    於是,等余秋堂手裏一直剝完,便將那隻小的放上來,手把手一點點教余秋原剝皮。

    難度自然不小。

    沒有動手搞過這種事的人,第一次搞,當刀子劃破動物的皮毛時,那種軟乎乎有點彈性的觸感,常常讓他們受不了。

    余秋原自然不出例外。

    差點沒吐。

    余秋堂也沒有過多安慰,只是在旁邊等着他緩過神來,繼續開始。

    好在余秋原悟性還不錯,就是力氣小點,剝起來相當慢。

    余秋堂則安慰不急,今晚就在這裏歇息,也不用趕時間。

    將四肢慢慢揭開後,剩下就是一點點從身上剝,余秋堂叮囑余秋原要慢而心細,刀子千萬不能劃破狼皮,一旦劃破,這張狼皮就徹底報廢,價格估計只有原來十分之一的價格。

    本來就能做個大衣的材料,只剩下幾雙靴子和手套的料,能賣多少錢。

    看余秋原發揮基本穩定,余秋堂便仔細查看幾隻麝的現狀。

    他自己逮的兩隻狀況良好。

    公麝雖然腿上受傷,但是因為處理的好,精神頭還行,不像是要死的模樣。

    而那隻小傢伙,則是一臉呆萌,甚至還不知道它已經麝如人手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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