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這是交易(1 / 1)
駱墨環視了所有人一眼,最終道:「既然大家對我的提議沒有意見,那就按照我說的做了。」
實話實說,駱墨對童樹的確是比較偏心的。
除了因為他會洗碗,而且「不愛喝酸奶」外,主要還因為他的能力、潛力、品性。
另外四人他還不熟,可以再觀察觀察。
在他眼裏,那些有大公司的練習生,與自己註定是無緣的。
而這些背後沒有公司的個人練習生,倒是可以多留意一下。
未來或許能成為自己的助力!
雖然他還處在起點,但以後的路究竟該怎麼走,他早就想好了。
且行且看且佈局。
不着急。
………
………
時間過得很快,一周又過去了。
這一周時間裏,白天和上午大家上課培訓,到了晚上,則由駱墨這位帶頭大哥領頭,一起練《大魚》。
另外四位練習生,如今已經被駱墨的這首歌所折服了。
乍一聽很驚艷,然後聽了這麼久,練了這麼久,依然不覺得膩!
這首歌,極其耐聽!
至於童樹的唱腔,他們更是有幾分迷醉。
在這個100個臭男人齊聚一堂的破綜藝里,雌雄莫辯的歌聲,還真是讓人着迷啊。
喔,bebe~
而最讓大家對於這個舞台信心十足的,實際上是這首《大魚》的最後一部分,駱墨與童樹二人的一段對唱。
雖然從目前來看,駱墨對於訓練結果是不滿意的,但在其他五人眼中,甚至是節目組眼中,已經很絕了!
所有人第一次聽的時候,就感覺渾身起了雞皮疙瘩。
這一段落里,駱墨是加入了自己個人的一點小改動的,所以他力求做到最好。
「休息十分鐘,等會繼續練。」駱墨拍了拍手道。
這個時候,練習室外響起了敲門聲。
「請進。」駱墨道。
門打開了,一個工作人員走了進來,道:「駱墨,寧導讓你過去一趟。」
「寧導?寧丹導演?」駱墨問道。
「恩對的,你跟我來吧。」工作人員道。
駱墨點了點頭,便跟了上次。
他也不知道,這個娛樂圈的選秀教母,找自己做什麼。
在圈內,這位選秀教母的名聲可不怎麼好。
首先,她這人還是挺有風情的,有着一股余男的味兒。
其次,她年紀已經四十出頭了,但始終沒有結婚,一直都在搞男性選秀,女性選秀從沒碰過。
這樣的女人,流言蜚語不會少。
聽說,不少不想努力了的小鮮肉,都想着爬上她的大床,然後抱牢豐滿的大腿,一步登天!
這阿姨,很潤。
她的身上,充滿了巨大的能量!
童樹等人見駱墨被寧丹導演叫走了,只覺得有幾分羨慕。
100名練習生,寧丹導演到目前為止,似乎只單獨見過沈鳴流。
沈鳴流是自帶人氣的,屬於目前公認的人氣王,也是爭奪c位的頭號人選,一開始,甚至很多人都已經認定他會以第一名的成績直接出道。
他在初舞台進場時,直接坐到了金字塔頂端的1號位,也沒人覺得有任何問題。
駱墨一路跟着這位工作人員,來到了一間小型會議室。
會議室里,只坐着寧丹導演一人。
她此刻正拿着一塊平板電腦,低頭不知道在看着什麼。
從側面看去,可以看到這個身材管理極其優秀的女人,那好看的弧線。
她豐潤的嘴唇此刻正微微抿着,眉頭也微皺,似乎是屏幕里放着的東西讓她不是特別滿意。
聽到駱墨進來了,寧丹導演抬頭看了他一眼,道:「坐。」
駱墨直接在她對面的座位上坐下,神色淡定。
「這段時間,你表現的很不錯,我十分意外。」寧丹關閉了平板電腦,整個人向後靠在椅背上。
「所以導演是想給我加工資?」駱墨笑了笑,狀態十分輕鬆。
寧丹看着他,道:「閒事就先不談了,關於第一次公演,你有沒有什麼需求,可以儘管提。」
「服裝、道具、舞台特效…….都可以。」寧丹直接道。
加工資怎麼能算閒事呢!
駱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道:「服裝和舞台特效,我的確有一些自己的想法,比如漢服之類的,到時候我會和服裝組還有特效組進行溝通。」
寧丹導演微微頷首,道:「還有一件事。」
「再過兩天,《創造偶像》第一期的上半部分就要播出了,這一期,是分上下兩集,在兩周播出。」
「第一期播出以後,我會花錢給你買一個微博熱搜。」
「嗯?」駱墨這一次倒是有被驚訝道。
買微博熱搜,那可不便宜啊。
這待遇,那是真正大公司的練習生才有的。
而且必須要是公司在確定這位練習生在節目裏的表現足夠優秀以後,才會真金白銀地砸錢,以此作為投資。
也正因此,節目組其實對於大公司的練習生也是有所偏愛的,因為他們公司自己願意砸錢買熱搜,這等於也是變相的在為節目做宣傳,能增加大量熱度,是好事兒。
駱墨看着寧丹,開口道:「導演,那我需要配合什麼?」
如果是其他還很稚嫩的練習生,此刻估計已經被幸福砸昏了頭腦,只知道一個勁的感謝了。
但駱墨不一樣。
娛樂圈是什麼樣子,他一清二楚。所有看似是饋贈的禮物,暗地裏早已標好了價格。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更何況必須時刻謹記,免費的才是最貴的。
「的確有你需要配合的地方。」寧丹道:「首先,你要給贊助商錄一段廣告,這會插播在《創造偶像》的第二期里。」
駱墨點了點頭,對於這一點他沒有異議。
嚴格意義上來說,廣告也是一種曝光。而這本身就是明星該做的工作。
實際上,你在看綜藝時,雖然會厭惡廣告,但心中也會有一個潛意識:「這個打廣告的,應該是種子選手吧。」
沒人會覺得金主爸爸會讓阿貓阿狗來打廣告。
自然而然就會覺得這名選手不一般。
選手們都很想競爭廣告名額,就像地球上的《創造營》裏,陳卓璇就是因為沒有接到金主爸爸的廣告,才在節目裏說出了那一句知名的:「是因為我站得還不夠高嗎?」
這一點駱墨可以接受,問道:「導演,還有嗎?」
寧丹繼續道:「還有就是,我要你跟我簽訂一個綜藝約,去一期我的另一個節目。」
駱墨沒有立刻給出答覆。
對於那些需要曝光和人氣的練習生來說,會覺得這是天上掉餡餅。
但如果是對於沈鳴流這些自信自己可以火起來的練習生,那麼,不管是他們還是背後的公司,都是會直接和寧丹談價格的。
去可以,但錢要到位。
只要你身懷流量,那麼就是和綜藝節目互相成就,必須要給錢。
很明顯,如果現在就簽合同,那麼,給予的報酬幾乎是可以忽略不計的,因為如今的駱墨還是個純新人。
這等於就是一個交易。
駱墨其實很自信,以自己的幾段表演,只要《創造偶像》這個節目的收視不存在問題,自己憑實力也能自然而然地登上微博熱搜!
但實際上,自己登上去的熱搜,和買的熱搜,是兩碼子事。
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嘛。
或者說,它們是可以相輔相成的。
頻繁登上熱搜,是頂流的一大體現。
駱墨沉吟了一會,最終點了點頭,道:「可以,但我還是想先了解一下這個綜藝,還有整體行程安排,以及我的工作內容。」
「對了,還有合同。」
寧丹笑了笑,覺得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很有意思,比大部分的練習生都要成熟老練。
娛樂圈裏的賊船是出了名的多,很多傻乎乎的人,能被耍得團團轉。
合同里來點春秋筆法,你更是看都看不出來!
她越來越欣賞這個年輕人了。
實際上,寧丹並不知道駱墨的真實想法。她如果知道的話,或許就不會這麼想了。
駱墨想着的是,娛樂圈裏的人情往來特別重要。
不管怎麼說,他參加了《創造偶像》這個綜藝,便欠下了寧丹人情。
被她潤過,那就是她的人。
這便是束縛,有些事情就會放不開手腳去做。
但如果多些交易,那就無虧無欠,想咋搞就咋搞,就算是玩崩了也方便跑路,心裏也不會有任何負擔。
阿姨,我就是不想負責任而已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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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這是交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