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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兩百二十章 民謠窮,窮民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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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趙鴻野沒有拿起筆就簽合同,而是很仔細的看了看。

    這讓路小蘇暗自點了點頭,說明這個外賣小哥還是個挺成熟穩重的人。

    一些新人一聽到天方娛樂會簽約,可能拿起筆就直接簽名了。更何況坐在面前的還是路小蘇,他的存在可以讓無數新人在一瞬間沖昏頭腦。

    趙鴻野仔細地看着合同,路小蘇也沒有打擾他,而是開始思考起了民謠的現狀。

    這個時空的民謠現狀,有點兒像幾年前的地球。

    用一個字就可以形容民謠,那就是窮。

    放在地球上,路小蘇的老家義烏只不過是一個縣級市,而一個縣級市裏的民謠酒吧,如今大紅大紫的民謠歌手至少有半數去唱歌過。

    那一年,被大家稱為逼哥的李志就來過,那時候他那麼窮,全國亂跑着接活,終於還清了所有欠賬。所以那晚他在酒吧醉酒後唱的《梵高先生》格外動情,被歌迷稱為「義烏之後,再無梵高。」

    當然,逼哥的歌,哪怕是路小蘇這種圈內人,也不是每首都喜歡,逼格太高了。

    在很多娛樂公司的觀念里,那就是民謠所能帶來的利益微乎其微,認為民謠的受眾群體很小,所以也不會花錢推廣。

    在這個年代,不推廣想要紅,難度系數還是挺高的。

    更何況很多民謠歌手都是自由音樂人,連個像樣的娛樂公司都沒有。

    可誰都沒有想到,聽眾的口味開始慢慢變了,在聽多了各種風格的流行歌后,大家慢慢的開始接受民謠了。

    早期的《快樂男聲》讓宋冬野的《董小姐》紅了,然後近幾年的就是《中國好聲音》帶紅了《南山南》,《我是歌手》帶紅了《成都》,《明日之子》則是紅了《消愁》。

    除了《消愁》外,這些歌其實在上綜藝節目之前也在小範圍內爆紅,但憑藉着這種平台,而被更多的人所喜歡。

    總之,民謠依舊還是偏小眾,但也沒有前幾年那么小眾了。

    只是隨着民謠越來越受市場的認可,產生了兩種人。

    第一種是不喜歡聽民謠的,這種可以理解,蘿蔔青菜各有所愛,但其中有一部分人卻執拗的要貶低民謠,甚至覺得聽民謠的就是在裝逼。

    第二種是喜歡民謠的,但卻看不慣那些不喜歡民謠的人,覺得這類人沒有故事,沒有審美,自認為自己逼格滿滿,別人都是low逼。

    正因為這兩類人的存在,民謠經常在網絡上被拿出來撕逼。

    其實都是自認為高人一等,不懂得理解和尊重別人的個人喜好。

    簡單點說,不裝逼哪有逼可以撕呢?

    回到這個時空來,現在就有點像《南山南》等歌還沒有爆紅之前。

    被大眾所喜歡的民謠歌曲基本沒有,娛樂公司也根本不重視這一塊市場,由於民謠也沒什麼曝光度,很多年輕人壓根也沒覺得自己會喜歡聽這一類歌。

    所以趙鴻野其實往一些小公司里也投了自己的歌,有那麼幾家還是打開來聽過的,一聽是民謠,直接就點了叉叉。

    路小蘇其實是挺看好這一塊市場的。早年,RNB等曲風也不受人待見,說唱之類的更是到現在還在撕。周杰倫那口齒不清的發音,被人罵了十多年了。

    但市場的反響就能證明很多,至少有段時間,滿大街放的都是《南山南》和《成都》。

    站在娛樂公司的角度考慮,路小蘇還是準備探一探這一塊市場的。

    所以他才相中了眼前的這個外賣小哥。

    更何況在地球上他還是認識幾個民謠歌手的,那會兒大家都窮,後來有幾個混的還不錯,有一次喝酒後,說了不少醉話。

    他們表示,很多歌迷很早就喜歡他們的歌了,感覺就像是只有自己發現的寶藏。但隨着民謠越來越紅,他們反而不高興了,感覺逼格下降了,沒以前那股勁兒了。

    喝醉後,那哥們挽着路小蘇的肩膀,一個勁的問:「可是,民謠就該窮嗎?民謠就必須要窮嗎?」

    並不是。

    這是一個很優秀的音樂風格,是值得推廣的,也是值得讓大眾所喜歡的。

    「看完了嗎?」路小蘇問道。他看到趙鴻野已經看完了,但他好像在糾結着什麼。

    「那個……我可以出去打個電話嗎?」趙鴻野其實也很怕惹惱了路小蘇。


    但眼前的大男孩貌似脾氣還不錯,並沒有覺得自己是不識抬舉,而是做了個請便的手勢。

    趙鴻野長舒了一口氣,出門找了個角落,拿出了手機。

    「喂,青青,我被天方娛樂錄取了!我剛剛見到你最喜歡的路小蘇了!」他對着手機道。

    「真的嗎?真的是路小蘇嗎?那你簽了嗎?」青青立馬問道。

    「還……還沒,這不是想先問問你嗎?」

    「問什麼問啊!還不快去簽!這不是你的理想嗎?」

    「可……可是……」

    他很想說,合同其實就是簡單的新人合同,對此他倒是沒有任何不滿,他自己有幾斤幾兩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,他也知道民謠市場的不景氣,天方娛樂也不可能投很多錢給他推廣。

    他也認識幾個唱民謠的,賺的錢還不如他送外賣多。

    他想給青青一個婚禮,至少要請雙方的親朋好友去個像樣的酒店吃頓飯,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。

    唱歌?理想?民謠?

    哪裏敵得過她和孩子啊。

    最他媽折騰人的,始終是一個叫做生活的東西。

    「沒什麼可是的!不簽今晚就別回家!嘟嘟嘟……」

    聽着電話里的忙音,趙鴻野又走進了路小蘇的辦公室。

    他知道,青青一向有一說一,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覺,她真的沒讓自己碰她那規模很小家子氣的胸。

    他如果回家說自己沒簽,可能真的會被掃地出門。

    「考慮得怎麼樣了?」路小蘇問道。

    趙鴻野一咬牙,大不了以後私底下多找點事情做。

    他立馬在合同上籤下了名字。

    走出了天方娛樂的大樓後,他還是感覺自己活在夢裏。

    他手中拿着三份東西。

    第一份是合約,標準的新人合同。

    第二份則是路小蘇的簽名。他厚着臉皮提了一句,路小蘇就簽了。青青看到後,一定會高興壞了吧?指不定以後就同意讓自己碰那裏了呢?也是沒出息,那玩意才多大啊!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手癢。

    而第三份,更是讓他覺得格外沉重。

    那是三首歌,路小蘇親自為他寫的三首歌!

    分別是趙雷的《少年錦時》,陳鴻宇的《理想三旬》,宋冬野的《斑馬斑馬》。

    為什麼沒給《成都》?因為路小蘇沒去過,趙鴻野也沒去過。

    至於為什麼不是宋冬野歌詞最正常的《安和橋》?因為那是宋冬野家邊上的橋,這個世界不知道有沒有。

    他說過,趙鴻野的名字取得不錯,所以他就隨手在三個民謠歌手裏各挑了一首,全是民謠精品!

    當然,《斑馬斑馬》的詞到底寫的什麼玩意,可能只有宋胖子自己懂了。

    那可是路小蘇給的歌啊,更何況是一口氣三首!趙鴻野再妄自菲薄,也知道自己真的行大運了。

    或許……以後的生活真的要大變樣了!

    他站在天方娛樂的門口,又一次望向了這棟現代感十足的大樓。

    真的好高好高啊。

    ……



第兩百二十章 民謠窮,窮民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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