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我不賣!(1 / 1)
九月五日。
簽售會第二天。
林夏意識到自己的書似乎是火了。
當天,新華書店賣出了三千多本。
三千多本,對喬紅櫻等人來說,算是普普通通,但對一個新人來說,卻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。
【啟明星出版社】的楊姐非常激動地打開網絡上的評論。
青春文學貼吧里,有幾條關於她的熱帖,其中最惹人矚目,下面回複數破千的一條的標題名叫:【震驚,這本書居然國際震動!】。
林夏看着這條帖子。
發這條帖子的網友名叫「南宮男」,是一個註冊沒多久的小號。
她下意識地點開帖子。
帖子裏有幾張自己的照片
看着似曾相識的照片,她愣住了。
有些照片是現場簽售時候,不知道被誰拍的,有些照片則是自己給張勝的照片。
「林同學,你能不能給我幾張自己的照片?很漂亮的那種!」
「啊?」
「我挑幾張,你相信我的話,你給我!」
「」
照片下,是一篇文章。
文章並沒有寫出什麼「里森堡」之類的具體地名,但卻非常淋漓盡致地介紹着一位名叫湯姆的權威版權專家,是的,確實是權威專家,總之一長串自己看不明白,但一看就覺得很厲害的國際化名頭,然後,他如何如何偶然間看到這本書,如何如何震驚與喜歡,如何如何想買下這本書的版權
文章結局,是寫文章者的一個猜測,猜測那位「湯姆先生」最終購買版權失敗了,然後懊惱地離場,並且配了一個背影。
文章內容寫得極具感染力,林夏看完以後,都想翻開自己的書看看到底有沒有這麼神奇。
文章下面
有着無數網友的評論。
網友們似乎對故事本身沒多大興趣,但都在清一色地說自己多麼多麼漂亮,什么女神,什麼仙女,什麼舔狗、什麼養眼
這些評論看得林夏臉紅。
這些網友,實在是太直白了。
他們似乎更關注於自己的美貌?
「這帖子寫得很好,但我們出版社的營銷部門,也出了不少力買了流量,關鍵是,林夏同學,你確實長在所有網友的審美點上,嘖嘖,夏夏老師,你這臉紅的模樣,我都想親一口了,好可愛啊!」
【啟明星出版社】的編輯楊晨,楊姐興奮地看着林夏。
看得林夏低下頭。
張盼盼從【盛世娛樂】總部回家。
一路上都是露着笑容,高傲得如同寒冬綻放的梅花,但是一回到家的瞬間,眼淚就止不住地流了出來。
委屈!
不甘心!
絕望
【盛世娛樂】確實簽訂了十年合同。
十年合同裏面,雖然每個月都會給自己最低的保障工資,但這十年期間,自己一切都要聽從公司的安排。
她剛開始進【盛世娛樂】,看到那麼多前輩的時候,她懷着激動的情緒。
所有人都非常好
前輩們平易近人、領導禮賢下士、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彬彬有禮,微笑的表情猶如冬日裏的暖陽。
她嚮往這樣的工作環境,她覺得自己將會從這裏起步,然後一步步站在人群中璀璨的地方,被萬眾矚目。
然後
【閃亮女生】晉級失敗了。
公司里對她依舊如同往日一樣,對她有笑容、有歡笑
但是,她卻意識到,所有人都刻意跟她保持着一種距離,儘管很隱晦,甚至像是錯覺,但她相信自己的直覺。
她在燕影學院也並不是特別樂觀。
曾經在滄州,她是天之驕女,萬眾矚目,但是來到燕影以後,她就像是一根無人關注的野草一樣。
她確實美貌,身材也好、喉嚨嗓音也好、背景也不算差
然而!
她的同學之中,有萬眾矚目的童星、有接了一部電影即將上映的小鮮肉、有簽了娛樂公司b級潛力合同,一上來就是演正劇的校花
而她的【明日之星】,也就是c級合同,不管怎麼看,都像是一場騙局。
在這樣的環境下
她的優勢似乎開始蕩然無存。
在第一次開班會的時候,她似乎是被忽略的那一個。
儘管第一天也有男孩子偷摸着給自己發信息,但遠沒有其他人那樣萬眾矚目。
巨大的落差感,讓她只能維持曾經的高傲,像皇帝的新衣,保持着自己那一份自認為的高貴感。
「合同,不好解約,違約金,大概要四百萬!」
「多少?」
「四百萬!」
「」
當律師說出這句話的時候,她沉默了。
她雖然出身的環境非常好,但四百萬的違約金,還是嚇了她一跳。
她沒有膽子告訴父母
似乎,除了林夏以外,她不知道該告訴誰了。
夏夏
今天是她的簽售會吧?
就在想到林夏的時候,她接到了一個經紀人紅姐打過來的電話。
「你看過《那年盛夏》這本書嗎?」
「我,我沒有看過」
「我記得,那本書是伱的一個朋友寫的吧?」
「是的,我」
「你問一下你的朋友那本書的影視版權還在不在手裏」
「啊?紅姐,您看上了那本書了?」
「是,公司最近成立了一個編劇部,第一個項目是青春電影的題材,正在囤版權,你問一下你朋友,如果沒買的話,二十萬,她肯不肯賣」
「二十萬?是,買下這本書還是」
「是,只是影視版權,不涉及其他版權!」
「那就是,出版的版稅,她還是能賺?」
「是!」
「那她肯定會賣,她應該從來都沒有想過這本書居然還能賣版權」
「你先去問。」
「好!」
張盼盼很激動地跟林夏打了一通電話,想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林夏,但林夏的手機卻一直處於關機狀態。
她心臟撲通噗通跳個不停,恨不得現在就飛到林夏身邊,抱着她,說她成功了!
賣版權!
不但能讓自己的作品改編成電影,搬上大熒幕,而且,還有二十萬的額外收入!
一部作品改編成電影,甭管未來成績怎麼樣,至少原著作家的身價肯定要水漲船高!
第一部作品就這麼順利,那麼接下來的作品!
十多分鐘。
她坐上了車,朝着林夏的學校開去。
一路上,她嘗試着跟林夏打電話,沒想到第一個電話就打通了。
「林夏,我告訴你,我之前不是跟你提了一句嗎?我的經紀人看上你的書,要花二十萬買你的版權了!你可得要好好請我吃飯,是我跟她介紹你的書的以後改編電影了,一定要讓我演女主角啊」張盼盼眉飛色舞地跟林夏說了很多話。
但電話那頭的林夏似乎並沒有那麼開心。
張盼盼激動的情緒隨着電話那頭的平靜而漸漸低了下來。
隨後
電話那頭突然一陣良久的沉默。
「我,盼盼,我不賣。」
張盼盼聽到這句話以後難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。
她覺得林夏要麼瘋了,要麼腦子不靈清了。
「他們只是買你電影版權,其他版權不買」
「我,不賣。」
「啊?為什麼?那多少錢能賣?我跟紅姐說一下」
「多少錢都不賣,我要留給」
「留給什麼?」
「反正這本書,我不賣影視版權!」
「」
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:www.dubiqu.com。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:
第四十三章 我不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