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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7、現行不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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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靠在車窗邊,感受着清晨微涼的風,肖然托着下巴,看着路邊一個個駛過的路燈出神。

    此時對第一現場的勘察走訪已經結束,除了被喊醒的出租屋房東,還有出租屋周邊的幾戶居民,尚在睡夢中的人不可能知道專案組又度過了忙碌的一夜。

    而且是一個收穫不小的夜。

    在市局、城東分局以及鄭縣的相關同志的努力下,出租屋的房東被從床上喊了起來趕到現場,但是房東出示的租賃合同,以及其描述的租賃人的體貌,卻與專案組掌握的嫌疑人的體貌並不一致。

    房東說,他這套屋子是大半個月前租出去的,合同上註明的時間是7月29號,也就是翁濤第一次作案的兩天後。

    翁濤是7月27號晚做的案,第二天上午案發,而在案發的第二天,嫌疑人便租下了這套建成不久的房屋,這未免也太詭異而且迅速了些。

    如果說嫌疑人在一天多的時間內,僅憑這自己的一些推測,不看現場、不聽匯報,便找出了殺害李璐的人是翁濤,若真是這樣神奇的話,他們這些專業的刑事人員,真的應該羞愧地找塊豆腐一頭撞上去。

    而這也是不可能的事,哪有這樣天才的人,僅憑几個消息就大幅度搶在專案組之前把翁濤找出來的?

    除非嫌疑人開了掛,又或者嫌疑人身上也有一個系統,而且是比肖然那極其佛系的系統高級上許多的存在。但這可能嗎?

    由此,大家在肖然之前『磁感線』論斷的基礎上,轉而認為,嫌疑人很可能與翁濤有舊,又或者翁濤就是嫌疑人一手教出來的,然後嫌疑人又將翁濤除掉,滿足自己清除罪惡人員的扭曲變態的心理。

    只是,如果嫌疑人是『小丑』中的成員,這樣一個團伙又從不在線下見面,而且翁濤又對網絡世界極其陌生,一定要說翁濤是嫌疑人教導出來的,是有些可能。

    畢竟人不是從不出錯的機器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與貪念,加上『小丑』這樣一個說是有規定,但規定基本可以無視的鬆散團伙,誰又能肯定其中的人員不會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?

    之前阮荷因為自己的丈夫不給自己買化妝品,不就引導着陳昂殺害了自己的丈夫麼?也正因為阮荷為了自己的私人目的,所以她才暴露出來,被一舉擒獲。

    由此,到了翁濤這裏,嫌疑人為什麼不能通過網絡外的其他手段來引導翁濤呢?

    是有這種可能,但肖然認為可能不大。

    因為從翁濤工友們所描述的翁濤的日常,還有翁濤所寫的那些筆記,加之翁濤寫自述時的得意心態,可以看出,翁濤是堅信警方是不可能找到他的。

    如果翁濤是嫌疑人教導出來的,而翁濤又處在當時那種成就感爆棚的得意狀態中,翁濤怎麼可能不在筆記中寫點『教導者』的事?

    要知道翁濤就因為旁聽了某大學教授的幾節課,便已經覺得自己高人一等,恨不得讓全世界都知道某教授在課上誇獎過他了。

    想到這,肖然腦海當中突然迸出來一個可怕的念頭:教法律的教授、高智商人群、收入不菲、在翁濤身邊人的視線之外,與翁濤有過多次交流!


    肖然感覺頭皮發麻、心跳驟然加速。

    按照翁濤的性格,他自己總結出了所謂『完美犯罪』的四條準則,周邊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對他的準則嗤之以鼻,這個時候他會幹嘛?

    當然是找專業人士背書,驗證他的想法沒錯啊。而他又認識什麼專業人士?無外乎就是曾誇獎過他的某教授,又或者課上的那些學生,但學生的經濟條件大多又不好。

    若翁濤真與某教授說過他的那四條準則,而教授又是行內人,在『7.28』案發之後,根本不需要去現場、看屍檢,隨便打聽點消息,與翁濤的那四條準則一對照,立馬就能對上號了。

    然後再找個理由把翁濤誆到東前村問問,確定翁濤是嫌疑人,接着趁翁濤不備果斷下手……邏輯上說的通啊!

    肖然深吸一口氣,壓下心中的推測,僅靠着這些就去懷疑一位大學教授,是毫無依據的,真要有事,待會兒搜到那教授的資料一看,也就清楚了。

    而且誰又能肯定翁濤是和那位教授說的呢?拼命想進入上流高端社會的翁濤,完全可以和很多此方面的人交流。

    比如學校里的其他老師、學生,甚至是翁濤工友找的律師、書店裏的某位愛好刑偵的讀者,這些都可能是被翁濤炫耀過他那四條準則的目標對象。

    再者,出租屋房東所說的那名租客,鄭縣老城鎮派出所的老警員,一聽名字便將這租客的容貌體型說了出來,與出租屋房東說的完全一致,是一個在所里掛了號的小混混,屬於重點關注對象。

    如此基本也可以判定,嫌疑人是花了錢,讓小混混用自己的身份幫他租了這處房子,好隱去他的身份信息。

    至於第一現場的勘察結果,出租屋樓上沒有生活過的痕跡,嫌疑人一直是在一樓活動,而且衛生間內、塑料盆內、冰箱冷藏室內、板桌以及刀具上,都檢測出了未被清洗乾淨的血樣和少量毛髮。

    在地磚的磚縫裏,尚有許多殘留的血跡,不出意料的話,出租屋一樓就是翁濤被害的第一現場無疑。

    至於出租屋周邊群眾的描述,因為那排房子是新建的,出租屋兩側隔壁都沒人,所以周邊群眾也知之甚少,只是說沒見那出租屋的門開過。

    當然,這些都不是在第一現場的最重要的發現。

    勘察人員在板桌背面的玻璃上,找到的那枚雖然不完整、但卻有對比價值的指紋,才是最令人激動的。

    大家都感覺距離找到嫌疑人不遠了。

    這枚指紋,很可能是嫌疑人在清潔板桌的時候,不小心留下來的。所以說,哪有什麼處理的完美無缺的現場?

    即便是這樣挖空心思、絞盡腦汁的高智商嫌疑人,都有失誤的時候,更何況是那些普通案犯處理的行兇現?那些現場在專業人士眼中,根本就是漏洞百出,藏無可藏。

    除了和老城鎮派出所的同志去找那個小混混的皮自重等人,專案組眾人一回到城東分局指揮部,便立刻忙碌起來。

    兩天兩夜沒有休息的肖然,坐下的第一件事,就是掏出手機搜索翁濤說過的某教授的資料……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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