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【鬥智鬥勇無師自通】(1 / 1)
測試廣告1斯賓塞也很慫,機智的岔開話題,先不說伏擊的事了。讀字閣 m.duzige.com「我們什麼時候去停車棚呢?」
「要等到天黑以後,否則我們很難成功的伏擊騎摩托車的追兵,這很關鍵。亞歷克斯,尤曼吉什麼時候天黑?」戴蒙問。
「這裏大概三、四天才天黑一次,我也不清楚。我有段時間沒經歷過夜晚了,也許快了吧。」亞歷克斯說了跟沒說一樣。
戴蒙懶得吐槽這貨了,在遊戲裏他的主要敵人其實就是蚊子,鬥智鬥勇20年。
「大家休息等天黑吧,到時我一身迷彩方便隱藏,冰箱可以直接隱身。只要他不張嘴誰都看不見他,張嘴也只能看見兩排白牙,這是他的強項。」戴蒙拍板道。
冰箱愣了一下。「夥計,我懷疑你這是種族歧視。」
「你想多了,我在誇你。不然我為什麼選你做搭檔一起行動?我知道你一定有膽量和我一起做這件事。」戴蒙笑道。
冰箱用力搖了搖頭,直白的拒絕了。「不,我沒有膽量做這種事,請你換個搭檔ok?你們需要什麼武器,我提前從包里拿出來給你們。」
「那好吧,瑪莎的任務不變,其他四人悄悄溜進倉庫,我一個人去伏擊。」戴蒙沒生氣,也沒失望,痛快的改了主意。
斯賓塞有點不好意思的說:「要不我來幫你吧?」
戴蒙搖了搖頭,笑道:「誰都可以幹這活,除了你。因為你是這個遊戲的第一主角,敵人重點對付的人。往壞處想,要是你和我一起伏擊,敵人或許能知道我們的位置。你去倉庫吧,敵人在前門射擊的話,你就從側門繞出來攻擊。」
除了戴蒙,這裏沒人想要冒險和敵人交火,哪怕知道了自己有三條命。
戴蒙也沒想勉強他們,和玩家們分開行動成功率更高,因為他的存在感十分薄弱。第二關大部分敵人忽略了他,上一關連boss范佩爾特都被他偷襲成功了。他的自信心爆棚,感覺這次也是穩的。
眾人休息了大約10個小時,想提前去停車棚也不方便。因為冰箱喝雞尾酒壯膽,才三杯就喝多了。
冰箱喝醉後開始說胡話,吹牛皮,傻笑。
他高估了自己的酒量,在遊戲裏他的體型比現實里小很多,更容易上頭。
對他來說,三杯瑪格麗特就等於三碗不過崗。喝醉後他敢去伏擊敵人了,一群雜兵有啥可怕?來一頭老虎他都敢上去滑鏟。
戴蒙總共喝了六杯,讓亞歷克斯又做了一次,一點事都沒有。
已經距離「按時回家」晚了25年的亞歷克斯不介意再晚一點。斯賓塞等人知道時間流速不同後也不着急了,急也沒用。
冰箱睡覺的時候,其他人開始為通關做準備。
瑪莎練了練巴西戰舞,由於是她的強項之一,自然而然就能使出來,變身炫酷女孩。
她還和斯賓塞一起對練了格鬥技巧。勇石博士皮糙肉厚不怕打,瑪莎可以全力以赴,進一步了解了自己現在的格鬥水平。
他倆有許多獨處的時間,感情飛速升溫。
戴蒙和亞歷克斯兩人走下水道又去了一趟集市。這是戴蒙主動要求的,反正閒着也是閒着,想要探探路。由於火種需要時間充能才能再次穿越,他不可能和玩家們一起離開尤曼吉。等遊戲通關後,他得獨自在這裏生活一段時間。
他們帶回了一些食物,還有一台錄音機給瑪莎做裝備,跳巴西戰舞時放bg。
之後亞歷克斯在棚屋點着了一根蠟燭防蚊子,和貝瑟妮聊起了關於未來的事。戴蒙則獨自進樹林,找地方練習狙擊槍。
在現實中,普通人想很快學會用狙擊槍是天方夜譚,完全不可能。做狙擊手對人的身體素質要求非常高,必須有足夠的手部力量。另外,狙擊手要有優秀的視力,心理素質,還要有大量的實彈練習。
戴蒙不同,把兩支槍里的20發子彈打完就已經摸到了一些門道。
他開掛了,穿越後學習使用道具特別快,在做準備和開槍時,心裏仿佛有個聲音告訴他這麼做是對是錯。
他只需花時間多調整幾次,用正確的姿勢開槍,就能很好的使用武器。這是一種玄妙的感覺,無師自通。
他的身體素質比斯賓塞和瑪莎差許多,但在使用武器方面,其他人加起來天賦都不如他。
打光子彈沒關係,戴蒙用繳獲的機槍子彈作為材料,又造了10發狙擊槍子彈出來。10發他認為足夠了,不用多造,槍太大不方便攜帶。
傍晚,由亞歷克斯帶路,六人整裝出發。
五個玩家的心情都很忐忑,他們不知道接下來會遇到什麼。晚上開飛機會遇到開戰鬥機的紅毛猩猩嗎?這次他們要是在天上被打下來,會團滅的。壓力最大的是亞歷克斯,其他人能復活,他可就直接嗝屁了。
戴蒙則很興奮,因為停車棚里有許多載具,他想都掃描一下,提升自己的「鍊金術」。
天還沒有全黑,幾人來到了停車棚附近的山坡上,居高臨下做實地考察。和白天一樣,停車棚正門外有個簡陋的棚子遮陽,下面有兩個拿槍的士兵看守,其他地方都沒有敵人,只有鐵絲網把倉庫圈起來。
戴蒙問:「亞歷克斯,你確定敵人是從那個坡來嗎?這很重要,如果我埋伏的地點不對,你們在倉庫可就不安全了。」
「我確定,他們是騎摩托車來的,速度很快。第一次我的熱氣球沒飛起來就被他們包圍打死了。第二次我飛了起來,他們也開火打我,只是沒打到。」亞歷克斯皺着眉頭,全是糟糕的回憶。
「我這就過去埋伏,萬一他們選了其他路線,你們就用槍在倉庫里守着,保命要緊,不要露頭。大家優先保護亞歷克斯,他不能死。亞歷克斯在倉庫點個蚊香,如果我們幹掉了敵人你卻被蚊子咬死了,那就太不幸了。」
斯賓塞問:「你準備怎麼做?」
「找個暗處放黑槍幹掉落在後面的敵人,搶一輛摩托車再來支援你們,和第二關時一樣。我倒是想在他們必經之路上埋地雷,可惜在集市轉了一圈都沒找到。」戴蒙說了自己的計劃。
亞歷克斯感嘆:「你太勇(陰)敢(險)了,不怕被發現亂槍打死嗎?追兵很多,他們的火力一定比你猛。」
「那可不一定,我打算用雙人摩托車上的機槍。」戴蒙說着,走到雙人摩托車邊拆機槍去了。
「那槍我看過固定的非常結實,根本拆不下來……什麼?」斯賓塞正說着,戴蒙就已經把機槍給拆下來了。
「挺重。」戴蒙提着機槍說。
斯賓塞驚訝的問:「你是怎麼拆下來的?你特麼連個螺絲刀都沒有啊!」
「這是我擅長的能力,不只是使用武器,拆也擅長。」戴蒙笑着把槍放到了地上。
他用火種把連接機槍的金屬當做材料吸收了。他只需用手接觸兩秒鐘,心裏想着吸收,就這麼簡單。只不過火種吸收的材料越多,需要的時間越長。
身處遊戲世界,大家的思路都變開闊了,不那麼重視邏輯性。戴蒙說這是技能,其他人立即就相信了。測試廣告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