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歌妓舞院(1 / 1)
張軍的意思是讓李玫就留在涇州代理刺史的職務。
一來是涇州確實需要一個擅理地方政務的人來擔任刺史,二一個就是他和李懷光之間肯定是要打一場的,也可以免去李玫的尷尬。
必竟是親父子嘛。
再說涇州確實也重要,不管理政治上的還是軍事上的地位都相當高,屬於重點城市,也必須治理好。
這裏可以說是以後張軍對吐蕃用兵的主要基地。
因為地形地勢的關係,如果說取回秦州吐蕃會跳腳,那取回原州吐蕃就得吐血,戰略意義相去太遠,是必須要獲取的。
而取勝的關鍵肯定是基地,這就是涇州的重要性。
「某安定京畿後,必取秦原二州,而以原州之義重大,涇州為重中之重,就拜託李小郎君了。」張軍沖李玫拱了拱手。
話說到這個份上了,李玫略一思索也就點頭同了意。現在留在涇州也比較符合他的境遇。
「如此,某即上書梁州,為小郎君正名。」張軍點了點頭,表示會馬上上書,請皇上確認李玫涇州刺史的正統身份。
「多謝。」
「自己人。」
「懷兵暫代涇州都知兵馬,統轄整訓涇州兵事,專於徵兵城防諸事。」
「諾,懷兵效死。」
「須着重李郎君安全,務必保證。」
「謹諾。」
「公倉着人封鎖,待長史來人接手,原城中胥吏編入軍伍,整訓後再議。」
「諾。」李玫馬上進入狀態,領命。
「郎君,有原州牙將胡燾殺牙將高奇歸附,還請郎君一見。」
「明日罷,今日累了,諸事也未平穩。明日着他來見來陪某午晌。」
「謝過郎君。」這個面子給的比較大,楊懷兵有點感激。
「無須客氣,即為袍澤必同氣連枝。」咱們是自己人,我幫你長臉是應該的。
「封寺之事,想來影響會很大,城中諸民怕是要恐慌喧鬧。」李玫進入了狀坊,開始考慮施政的事情,首當其衝就是這次封寺事件。
「數典罪狀公示出去,先把道理佔了也就沒事了。諸民不過生計,給他們找些事情做做。」張軍安排了一下。
做為一個現代人,處理這些小事情簡直不要太簡單,不過就是一個搶奪輿論導向權和佔領道德制高點的事兒。
「青壯僧人還俗如何安置?」一事不煩二主,李玫乾脆放棄了自己思考,逐一請教起來。
「集中起來,白日屯土修牆墾荒,晚間參與學習。
多給他們講講當下的境況,內賊紛亂刀兵四起,外夷襲擾邊城危急,此國難當頭之際,大好青年自當挺身而出,護衛家園。」
勞動改造加思想教育,張軍相信結果會是相當不錯的。
「郎君。」武懷表急匆匆的走了進來:「郎君,寺內尋得諸多女子,還有大小女尼,該怎麼安置?」
這個年代從寺廟裏找出女人一點都不奇怪,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西來佛說沒有那麼多所謂清規戒律,即不忌肉也不忌女色,那都是念佛宗後來自己搞出來的事情。
想一想,釋迦摩尼是什麼人?一國之王子,你讓他戒肉戒女人戒各種舒適生活?怎麼可能嘛,教義本身就是他寫的,他能寫這些?
唐代這時候連戒疤都不存在,除了研習教義和尚和普通人的區別並不大,和尚的風流韻事很多,也沒有人大驚小怪。
像辯機薛懷義懷素等等都是當時鼎鼎大名的大和尚,風流韻事也是一時美談。和尚娶妻生子飲酒在這個時代都很常見。
後來念佛宗大行其道以後,戒律清規之類的東西慢慢流行起來,開始各種約束束縛,斷欲斬情,這其實本身就是反人性的極端事情。
其實就是吸納了儒家的程朱理論,滅人慾存天理嘛,不過好像說這話的程朱本人也做不到,一樣嬌妻小妾積田累財。
張軍看了看李玫:「可有辦法?」
李玫想了想:「不如就在寺中立一別院怎麼樣?讓這些婦人比丘暫居,如果有家人的慢慢勸她們回家,沒有家人的可以搗衣洗布,也算能將養自己,慢慢尋個好人家就是了。」
張軍搓了搓下巴,感覺李玫這話說的有點滿了。這些女人怕不是太好找人家,她們這段經歷瞞不住人,哪個男人肯討?除非遠走他鄉。
不過,讓她們搗衣浣布做衣服這事兒還確實可行,就算是成立個服裝廠嘛。
點了點頭:「可以。不如將寺內幼兒一併歸置別院吧,都是婦人,比老僧更宜善待孩童。不過要勤加監管,以免打罵。」
「不如尋年紀大些的認做義母。」楊懷兵插了一句。
「此事到是可行,不過這種事情還是要看自願,哪有強迫來的?先就這樣吧,定些條規讓她們記熟些。」
張軍叫人取來紙筆,想了一下,寫下了這個時代的第一份員工守則。
「可着這些婦人搗衣織布,生產衣服被衾諸物,營內若需用,可來定製,如數付寶,余時可在當街辟一門店販賣。
收入去除諸婦薪資原料耗糜諸成本,盈利可用來擴張工廠,收養童婦,也算是一件大善事。」
「歌妓老婦可以收納嗎?」李玫問了一句。
張軍點了點頭:「當然可以,但須經過培訓,讓彼等熟悉條規,知曉工作內容還有福利,要靠自願。城內歌妓舞院可多?」
「此事到是未知,職下可着人去查。」楊懷兵愣了一下回答。
他一介武人,又剛占州城沒有幾天,自然沒有時間去了解歌妓院的情況。他也不會去。
這會兒的歌妓院可不是宋代以後的娼寮窯子,而是正兒八經的高級娛樂場所,沒有點文化基礎還真沒臉去。
這會兒也沒有窯子這種稱呼,那是宋代以後的事兒。
這會兒想去歌妓院上班可不是容易的事兒,得知書達禮,通曉琴棋詩畫,通韻,能譜曲填詞,書法也得有一定的水準才行。
現代人對古代最大的誤會,青樓妓院絕對是排名第一。
那可相當正規,一般人大門都進不去的地方,初時連藝都不賣,先考,過關了才能進,後來開始賣藝,但絕對不賣身。也不允許。
要不然古代名人雅仕的傻啊?還會一個一個娶回家裏。
一等為妓,全才型優秀女人,二等為娼,有些方面略有不足或者能力不夠全面,或者長的稍微差一點兒。
妓和娼都不是普通人能有資格接觸到的。
到了宋代以後,因為國家不斷的戰亂敗退,私娼寮館開始出現。其實也就是為了活着而已,那就是純賣身的地方了,也比較『親民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