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6章:玫瑰花帶刺!(1 /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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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內看場子的小弟,本來看到有人鬧事想過來看看情況。可是看到沈逍那威猛的架勢,直接縮了回去,不敢上前。
他們只是負責看場子的,可不是為老闆賣命的,誰特麼閒的蛋疼,自己硬上去找死啊。
見沒有人攔截自己,沈逍抱着酒,拉着任菲,大搖大擺的走出酒吧。
兩名*員相視一眼,全都哭笑不得,從來沒有見過這麼……呃,有個性的人。
出了酒吧,任菲一臉羞紅,主要是沈逍抱着這麼名貴的酒,招搖過市的從酒吧里出來,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向他看,任菲被他拉着,肯定也逃脫不掉。
一時間,兩人成為了全場所有人注視的焦點。沈逍是厚臉皮,全然不在意,可任菲那矜持的性子,可忍受不了這樣的目光。
在來到酒吧門口後,任菲終於控制不住,鬆開沈逍的手,有些嗔怒道:「沈逍,你以後還能不能再無恥一點?」
「嗯?菲兒是覺得我現在對李善春太仁慈了?」沈逍揣着明白裝糊塗,煞有其事的思索道:「也對,他居然還敢對你動歪心思,我就該好好整整他。」
將懷裏的酒往任菲面前一遞,「菲兒你幫我拿着,我現在就回去再拿幾瓶好酒,全算在那個李大少的頭上。」
任菲直接無語了,翻了好半天的白眼,才看向沈逍,「你又不是沒錢,幹嘛裝出這麼一副貪小便宜的無賴模樣,真是服你了。」
沈逍攤了攤手,擺出一副比竇娥還冤的模樣。
「這能怪我嗎?你跟我說不能動手,那個李善春一見面就說我從菜市場來的,還說我是窮屌絲,處處彰顯他李大少的架勢。我只好順着他的意思,吹捧他了。丫的不是喜歡裝逼,擺大少架子麼,我就讓他裝個夠。」
「要不是你不讓我動手,在酒吧門口我就一腳將他踢飛了,哪還輪到他在我面前裝逼、嘚瑟。」
「那你的意思是怪我咯?」任菲噘着嘴,一副不滿的樣子看着沈逍。
這幅神情的任菲,頗有點俏皮可愛的架勢,那撅起來的紅唇,格外的誘人,讓沈逍有點心顫,真想低下頭,一口親吻上去。
不過,沈逍知道現在還不是時候,得等到任菲真的肯放開自己才行。
沒辦法,只能退而求次,伸手摟在任菲纖細的腰間,嘿嘿笑着說道:「哪有怪你的意思,主要是那個李善春太欠揍,打又不行,只能坑他點錢,也好讓他長點記性,別有事沒事拿出李家大少的架勢裝逼。」
「那你可以不搭理他啊,把事情說清楚了,咱們走就行。你可倒好,非得跟他槓上,最後還是把人給打了。」
沈逍內心一陣搖頭苦笑,要不說這女人無才便是德。女人學問高了,這智商有時候反而會降低了。
也可能是任菲這性子有關,堂堂燕大的平民校花,高學歷人才,看待問題太過於簡單和平面化。
就算今天晚上沈逍不坑李善春,那丫的也絕不會這麼輕易放過他們兩人,不坑他坑誰。
當然,這話不能明着跟任菲說,女人思想單純一點,雖說有點傻,但傻的可愛,總比滿腹心計的綠茶婊強百倍。
那個叫馬什麼的綠茶婊,不就把寶寶害苦了,所以說,女人單純點沒有錯。
「菲兒啊,這俗話說的好,有便宜不佔王八蛋。他李大少自己親自送上門來,還偏要給二十萬,不要不行,我何苦跟錢過不去。」沈逍嘿嘿笑着。
任菲沒好氣的看着沈逍,指了指他的手臂,「你這也是送上門的便宜,不佔白不佔?」
沈逍一愣,下意識的一看,我擦!
原本摟在任菲腰間的手臂,不知道什麼時候,手移動到了翹臀上,一雙大手就這麼明目張胆的覆蓋在任菲挺翹的臀部上。
「這個……呵呵,手滑了,嗯是手滑了。」
沈逍說着,在抽回手來的時候,還特意在翹臀上抓了一下,惹得任菲頓時雙眼冒火。
「沈逍,你這也是手滑了?」
「咳咳,反正也解釋不清,乾脆我就不解釋,直接默認了吧。」
「你去死!」
「我要是死了,你不得守寡啊!」
「啊……沈逍你給我站住,你這個流氓!」
兩人打打鬧鬧的來到奧迪車旁,沈逍不顧任菲的推辭,硬是將二十萬塞到她手裏,說是給她補身子。
任菲一陣欣喜,又是一陣擔憂,不知道李善春會不會揪着此事不放,日後會找沈逍的麻煩。
沈逍可沒有在意這個,開着車離開了酒吧,送任菲回去。
耽擱了一些時間後,此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,市一中也差不多下晚自習的時間。
沈逍加快速度,趕回學校,馬不停蹄的趕去紀迎春的辦公室。
這個時候時間比較晚,大晚上的人也比較少,沈逍還特意去了趟花店買了一束花給紀迎春帶來。
並不是沈逍玩浪漫,而是迫不得已。
在剛剛送下任菲的時候,紀迎春就已經打過電話來,那可是一陣火山海嘯。
紀迎春差點都要將手機給吃了,都這個點了還不見沈逍過去,她可是從天一黑就在辦公室里等着沈逍。
誰知道一等兩三個小時過去了,還不見人,不怒火中燒才怪。
沒法子,只能順道看見一家花店還開着門,沈逍直接買了一大束玫瑰花。
因為時間緊迫,都沒讓花店人員給清理花刺,直接一包裝,拿着就開車離去。
扔下一千塊錢,搞到花店人員哭笑不得。
這少年也太猴急了,哪有這麼去給人家女孩子送花的。
玫瑰花刺還都留在上面呢,這是去送花啊,還是去讓人家女孩子扎手啊。
不是用這束花求婚就好,萬一真要是去求婚,估計這少年沒戲了。
人家女孩本來可以答應的,結果雙手一接過花來,滿手都被花刺扎傷,在美好的心情也給破壞了。
還求婚,直接就給破了!
沈逍也是因為時間太緊了,本來紀迎春就已經在電話裏面發飆了,沈逍也說好十分鐘就到。
這要是再耽擱時間,那還不要了他的命啊,紀迎春還不得將他給活吞了。
太過着急,沈逍也顧不上什麼玫瑰花帶刺不帶刺的問題。停下車,抱着玫瑰花就往辦公樓上沖。
他還真忽略了一個事實,他的手不怕玫瑰花刺,可不代表紀迎春不害怕啊!
哎,沈逍,自求多福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