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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三五二章 犀牛角杯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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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從底款上來分析,即便是真得仿製,這水平也絕對不低,最起碼張天元這麼一看,這底款竟然有九分真。

    無法完全判定真假,必須得繼續朝下看。

    他用大拇指壓住杯身向前推移了一下,胎質白而細膩、釉質肥潤、色彩到位,這與真品幾乎沒有區別。

    鑑定鬥彩有訣竅,三個稱呼一個號,先畫青花入窯燒,燒成瓷器加彩料,低溫烘烤再復窯,摸時擋手畫筆妙。

    鬥彩是預先在13oo度的高溫下燒成的釉下青花瓷器上,用礦物顏料進行二次施彩,然後復窯,再經8oo度的低溫烘烤而成的瓷器,圖案摸上去有立體感。

    張天元的鑑定手法沒有任何問題,有了手感後,他轉動雞缸杯再次仔細觀察。

    這個雞缸杯敞口微撇,口下漸斂,平底,臥足,杯體小巧,輪廓線柔韌,直中隱曲,曲中顯直,呈現出端莊婉麗、清雅雋秀的風韻。

    從各方各面來說,這個鬥彩雞缸杯都像是真的,可他總覺得這東西哪裏有什麼不對。

    再仔細觀察了一陣兒,不由露出了微笑。

    即便是沒有用鑒字訣,他也瞧出這雞缸杯的毛病了。

    方才是沒瞧真,這一次算是肯定了。

    他起身正要對柳憐說這個事兒,卻被方才吸煙的那個老傢伙撞了一下,手中的鬥彩雞缸杯直接落了下去。

    虧得他眼疾手快,腳更快,直接用腳面將那雞缸杯接住,這才小心翼翼地放了回去。

    「神經病啊?懂不懂規矩?」

    之前被這老東西罵,張天元沒理會,因為畢竟是小事兒,可是這會兒險些把那高仿的雞缸杯給打碎了。

    這要被攤主纏上了,還真說不清了。

    「碰你怎麼着了?窮鬼,打碎了不讓你賠,老子賠得起!」

    土豪老闆瞪大了眼睛吼道。

    「兩位,兩位別吵了,來着都是客,既然東西沒打壞,就各退一步吧。」

    攤主急忙上前勸說。

    依着張天元的性格,肯定是饒不了這土豪老闆的。

    不過收拾這種人,有的是辦法,不一定非要用暴力手段。

    「算了,我們看別的吧。」

    張天元將鬥彩雞缸杯放到了攤位上,又去瞧別的東西。

    柳憐看到這一幕,忍不住壓低聲音問道:「張大哥,那東西不對嗎?」

    「嗯,先別說話,看看那個白痴土豪準備做什麼。」

    張天元點了點頭,然後示意柳憐和歐陽曉丹都不要吭聲,卻是裝模作樣地去看攤位上別的東西。

    本來只是等着坑人呢,卻不想目光所及之處,竟然有一件東西頃刻間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。


    這並非是一件瓷器,而是一隻犀牛角的杯子。

    這是一隻土黃色的素麵杯子。

    杯子造型看來平淡無奇,口徑大約9.8厘米,底面直徑6厘米,高6.2厘米,杯壁卻十分厚實。

    杯子表面略帶玉質光澤,有幾條黑色的裂紋,杯子底部有一塊三角形的區域是黑色的。

    仔細看時,如果是專家,就能分辨出這是一隻犀牛角做的杯子,應該是截取了犀牛角中段製作的。

    由於犀牛角是「前實後空」的,即靠近牛角尖的部位是實心,靠近犀牛鼻子或是腦門的位置是空的,這樣材質做杯子很合適。

    由於犀牛角靠近尖端的實心部分顏色較深,因此犀牛角杯子底部會出現一塊三角形的黑色。

    用犀牛角杯盛酒的妙用,估計看過《笑傲江湖》的人都記得,祖千秋說,關外白酒酒味極好,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氣,最好是用犀牛角杯盛之而飲,須知玉杯增酒之色,犀牛角杯增酒之香。

    而用犀牛角杯盛水,角中有藥用成分也會溶解在水中。

    在古代,犀牛的作用絕不遜色於戰馬。

    不但春秋時戰車的駕馭多是牛,且犀牛沖陣的絕對殺傷力,令將軍校尉們絲毫不敢怠慢。

    而上古時代冶煉術尚未達,銅鐵之屬多用於兵器盾牌,而所謂的甲冑,在最初時候即多以犀牛皮為之。

    犀牛皮堅甲厚,抵禦刀劍砍刺,韌性非凡,既貼身又不致沉重難負。

    在江浙餘姚河姆渡、洛州淅川下王崗等距今6ooo年的遺址,都現了犀牛遺骨,證明當時都有犀牛生息繁衍;雖不像野牛野馬可以馴養,但古之民生戰事中犀牛之用,還是非常普遍的現象。

    春秋吳國最強時曾自稱有犀甲軍士十萬三千人,若以每名兵士披犀牛皮甲(胸甲、裙甲)計算,則其數量極為巨大;倒推當時自然界犀牛群的龐大,可知一二。

    中國國家博物館藏有一尊西漢「犀尊」。

    出土於陝州興平,造型勇猛,強勁霸悍之氣撲面而來。

    尤其值得稱道的是,犀鼻大孔開張,似在怒吼,鼻端有一長彎銳角,是犀牛主要攻擊武器;額頭有一短角,頸部厚實粗壯,多圈皺襞環繞,粗獷狂野,沉重無比。

    體型碩大,如巨牆重墩,不可動搖,而四足短促有力,肌肉隆凸,總之,每一個細節都無不表現出犀牛的兇猛暴烈。

    「犀尊」既名為「尊」,功用在盛酒。

    想彼時大將出陣、士卒用命,慷慨激昂,舉戈以酹,仰「犀尊」暢飲而祈天奏功,決機萬里,鼓舞飛揚,則犀牛強悍之形正足以鼓盪其氣。

    因此,「犀尊」的特定外形塑造,決不僅僅是取一動物以求美觀而已,它是一次明顯的主題性創作。

    「尊」的酹酒之功,「犀」的戰伐之意,是一種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。

    犀牛的勇與蠻,使它長期適應野生狀態但極難改造。

    殷商時稱犀牛為「兕」,僅憑此字形,即知上古人對它的戒懼之心。

    犀牛生活於濕熱之地,除分佈南洋、印度、非洲中南部外,在中國,目前則僅限於雲省、西廣交界處——從過去楚湘湖廣地區犀牛橫行,乃至前舉在浙、豫諸地遺址皆見遺骨的情況看,其實上古時代,犀牛的生活區域是非常廣闊的。

    但隨着商周時代氣候變冷,又大量草地、沼澤被改闢為農田,犀牛失去了理想的生活環境,族群南遷是必然的選擇。

    但更重要的是人類的捕殺。

    一則犀牛角可治病,清熱、解毒、止血、定驚,藥效明顯。

    漢代《神農本草經》有詳細記載,於是捕殺以充藥需,亦為當時大量消耗犀角的理由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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