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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足球學校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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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場狂歡之後,李傑沒有多在毛熊停留,隔天就搭乘最近的航班,踏上了回國之路。

    奧運在即。

    國奧隊已經發出了召集令。

    國奧隊跟國家隊不一樣,主要是以23歲以下的球員組成,全隊只有三個超齡球員。

    換而言之,08年國奧隊的主力基本都是85後。

    僅有鄭志、李偉峰、韓朋三位超齡球員入選國外,剩下的全是國青隊的主力。

    本屆奧運會的意義完全不一樣。

    事先,已經有人悄悄給李傑遞話,只要能奪冠,未來國家隊技戰術層面,全由他做主。

    只要不違反原則,他就是球霸!

    當然。

    那些人辦事肯定不會說得那麼直白,全是各種暗示。

    說實話,那群人也怕吧。

    李傑長期不在國內,不知道那輿論環境成什麼樣了,在球迷心中,本屆奧運會,那必須要拿金牌。

    於情於理,以王多魚的實力,加上各位留洋小將,拿塊金牌,應該不是問題。

    如果有意外,那一定是黑幕。

    跟那次世青賽一樣。

    毫不誇張的說,奧運會足球賽事已經成了最受關注的項目。

    是最!

    沒有之一的那種!

    有問題,不論是誰的,必然往足協頭上扣。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人能不怕嗎?

    隨着李傑的足壇地位越來越高,雙方的位置早已兩級反轉。

    誰大?

    球霸最大!

    他就是國家隊最大的球霸。

    換做是普通的小年輕,肯定膨脹的不行,走路那都得橫着走。

    但李傑能把握得住。

    再深的水,也是龍游淺灘。

    他的目標很明確,搞好足球,其他商業上的事,一點也不關心。

    像什麼投資,壓根沒投。

    掙到的錢,頂多買買股票,噹噹股東。

    回國後,李傑並沒有第一時間去集訓基地,因為距離國家隊集合還有十天時間。

    畢竟,他前腳剛剛踢完歐冠,總得有幾天休息時間。

    這一次,他沒有住到夏洛那裏,而是住在金城的一家度假酒店。

    他約了人。

    門德斯也跟着他一起來到了華夏。

    辦好入住後續,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男子就領着他們來到了一間會所。

    「歡迎,歡迎!」

    剛到會所門口,一個長相富態的中年男子立刻迎了過來。

    「歡迎我們的大英雄!」

    「王總,你好。」

    雙方握了握手,然後走進了會所。

    今天見面的人不是旁人,正是大老王,李傑一直有辦一家青訓基地的計劃。

    從娃娃抓起。

    只做U15以下。

    U7、U9、U11、U13、U15,一共五個梯隊,至於U17、U19,他不做。

    青訓基地也有好幾種。

    一種是俱樂部的梯隊,自己訓練,自己培養,然後參加各個年齡段的比賽,以賽代練,選出優秀的苗子吸納進俱樂部。

    另外一種是獨立式青訓,專門培養少年,為更高級別的青訓輸送人材,賺點辛苦費。

    擱在國內,大概就是足球學校那種。

    但李傑要辦的不是那種學費高昂的足球學校。


    如果一個青訓基地全是富裕家庭的孩子,那是有問題的。

    不是說有錢人家的孩子踢不好足球,而是取材樣本太低,很難從中優中優選。

    南美、非洲為什麼頻頻出球星?

    因為基數足夠大,尤其是那些家境不好的球員,足球是他們的立身之本,是唯一的上升通道。

    他們會用120分的努力踢球。

    放到富裕家庭出身的孩子,他們即使不踢球,也能過得很好。

    一個是為了生活,一個是為了愛好,動力源不一樣,努力的程度就不一樣。

    李傑要辦的就是那種不賺錢,虧本運營的足球學校。

    不僅虧本,還要執行嚴格的公示制度,接受監督,不能搞亂七八糟的花活。

    條條框框一大堆。

    但,即便如此,依舊有一大批企業準備接受。

    最後選來選去,李傑還是選了大老王。

    大老王雖然也有投資的意思,但對於足球還是有幾分熱愛的,而且旺達也比較長命。

    不會像皮帶哥那樣,動不動就暴雷。

    主做商業地產,名聲也好不少。

    敲定合作對象,門德斯便有了這趟華夏之行,這也是商業合同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除了門德斯之外,李傑還找了一個經紀人。

    不是臥龍鳳雛兩兄弟。

    他們倆人不靠譜,對於莊強,李傑寧願給他一個月2-3萬塊錢,干一份清閒的活。

    這不。

    監督足球學校的重任就交給他了。

    以後,他啥事不用干,只要每天在學校亮亮相就行。

    真正負責監督的,那是另有其人。

    接下來的談判,大老王雖然叫了一批姑娘進來,但這家會所是那種比較素的場子。

    姑娘們只是點綴用的。

    當然。

    有能力,你也能帶走,反正明面上沒有那種違規的事。

    李傑也叫了一個妹子,不過,全程基本沒什麼互動。

    他可不想鬧出什麼緋聞。

    談判的過程比較順利,大老王幾乎沒什麼異議,所有條件,照單全收。

    他要的只是一塊牌子。

    一年虧個一兩億?

    那只是小意思。

    一年一千萬英鎊的授權費都給了,還差那點錢?

    再多一點,虧個四五個億,那不能用小意思來說,怎麼也得是中等意思。

    他求得是名。

    辦十年,虧損幾十億,完全能從其他地方賺回來。

    畢竟,這是蠍子拉屎,獨一份!

    『王多魚』在國內是什麼聲望?

    一旦雙方簽約,旺達的名字,等於走進了千家萬戶,那份品牌溢價,一百億都值。

    談完事情,雙方喝了兩杯,大老王開啟麥霸模式,唱起了那首知名的《一無所有》。

    「我曾經問個不休,

    你何時跟我走,

    可你卻總是笑我,

    一無所有」

    這個歌詞跟大老王看起來好像不搭,雖然他現在還不是那個首富,但絕對談不上一無所有。

    不過,如果時間往回追溯,回到那個80-90年代,這首歌確實是很多人的心聲。

    信仰突然崩塌。

    各種思潮也隨着改開湧入了國內,短時間內接收到那麼多的新鮮事物,年輕人當然迷茫不已。

    一曲唱罷。

    現場掌聲一片,大老王卻是謙虛的笑了笑。

    「獻醜了。」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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